十、安排學生接受資源班課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 (一)安排抽離式課程教學前,應於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評估以下事項 後為之: 1、學生參與原班該領域/科目課程情形。 2、普通班課程調整執行情形。 3、支持服務措施實施成效。 (二)訂定該領域/科目課程之學習目標、實施起訖時間與評量方式。 (三)定期評估學生學習成長情形,做為資源班課程安排之依據。 (四)如第五點第二款所定之學生有需求,以提供外加式課程為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