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城設字第 1011197327
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;並自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生效實施
2.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五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第 1041351577
號令修正發布第 9 點條文;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起生效
3.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一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第 105254042
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;並自即日生效
(原名稱: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要點;新名稱:新北市都市設計及
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作業要點)
4.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三十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第 108058892
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;並自即日生效
5.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第 11001959021
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;並自即日生效
6.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十二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第 11014725631
號令修正發布第 3、4 點條文;並自即日生效
7.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第 1122434
74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;並自即日生效
8.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城設字第 1131616
35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、3 點條文;並自即日生效